7月18日,《象山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6-2030)》进入了批前公示阶段。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双突破双驱动”战略,推动象山县从“景点旅游”模式走向“全域旅游”模式,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全县情况,编制《象山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6-2030)》,经过多稿修订,于2017年1月6日正式通过专家及各部门评审。 据悉,该规划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其中,在近期目标(2016-2020年)中,我县将完成旅游体制和机构改革,实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在重点片区和重点廊道的全面覆盖,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构建长三角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在中期目标(2021-2025年)中,将加强产业深度融合,延长旅游业产业链,培育新兴业态,通过新型营销,打响“影视、乡村、海洋”旅游品牌,拉动人均消费与重游频次,构建丰富多元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吸引精品度假人群;在远期目标(2026-2030年)中,将巩固象山旅游业在长三角发展地位,全力打造滨海生活全域旅游目的地。 同时,根据象山县旅游资源分布和交通发展趋势,对全域旅游生产力布局进行空间结构规划,整体形成“一轴、一带、四区”的空间形态。一轴,海乡文化走廊;一带,黄金海岸游憩通廊;四区,城市滨海休闲度假区、环石浦港海洋旅游区、大塘港生态影视文化旅游区、环象山港养生休闲区。 县旅委负责人介绍,该规划的制定实施,对促进象山县旅游产业与国民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记者 潘怡帆 通讯员 夏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