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安全技术鉴定合格产品的公告

Aa
分享到: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安全技术鉴定合格产品的公告 浙经信轻纺〔2014〕第1号二○一四年七月一日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商标、型号),经省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现予公告。

1、杭州莫拉克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浙江相关推荐

浙江推荐资讯

浙江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