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导产品升级换代及产业化项目进口攻丝夹头及强力铣夹头类刀具采购和进口攻丝夹头及强力铣夹头类刀具采购(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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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标中心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主导产品升级换代及产业化项目进口攻丝夹头及强力铣夹头类刀具采购和进口攻丝夹头及强力铣夹头类刀具采购(二次公告)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如下:1. 项目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导产品升级换代及产业化项目进口攻丝夹头及强力铣夹头类刀具采购和进口攻丝夹头及强力铣夹头类刀具采购(二次公告)                                                                                 2. 招标单位: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3. 招标内容:合同包一:进口攻丝夹头及强力铣夹头类采购合同包二:进口丝锥类采购各合同包刀具采购数量和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合同包一、包二可兼投兼中。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5.交货时间:合同包一、二均为合同生效后40日内。6.交货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7. 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伍仟元;合同包二: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对本次招标所有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经营行业许可、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唯一授权。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三、报名时间及要求: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报名。招标文件预审发售资格后审。对本次招标所有合同包,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持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在提供以上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只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每个合同包为人民币500元。如须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1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办公楼2楼开标室。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联系人:刘丹电  话:024-25199970      传  真:024-25190903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联系人:王乙帆、李宁             电  话:024-22516026、22503077      传  真:024-22503577 沈阳招标中心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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