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升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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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公安厅等8厅委联合印发《安徽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升级工作方案》,提出到2018年12月31日前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完成油品置换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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