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排污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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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15日,晋城市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火电企业已取得新排污许可证。从今年7月开始,晋城市火电、造纸行业发放的新排污许可证正式启用,同时,未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要求停止运行,否则按无证排污违法行为处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务院和环保部力推的规范企业排污的核心制度,环保部在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先行试点该制度,计划今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据悉,从7月1日起未持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11月1日起未持证的焦化行业企业,列入“2+26”城市的4市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以及独立粉磨站企业,2018年1月1日起未持证的其余10个重点行业企业及其余7个市的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以及独立粉磨站企业,一律视为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业、关闭。到2020年,山西省将全面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排污许可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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