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合作区就业局四举措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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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区就业局充分发挥就业服务职能,以统一的服务标准,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良的服务质量为辖区内的城乡劳动者提供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企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求信息有效对接,重点抓好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规范乡镇、社区就业工作岗位职责,安排专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努力破解“招工难”和“求职难”的难题。

  二是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稳定就业政策措施,社区成立专门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小组,进行创业培训,积极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包括针对困难企业的扶持政策,稳定企业用工,尽可能的减少裁员或不裁员。逐步建立健全失业预测和预警制度,重点监控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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