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有关部门办事不需要提供纸质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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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了部门间共享的参保证明打印接口,并通过市电子政务办共享给相关单位。杭州市本级的窗口部门在涉及主城区人员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可以通过该接口实现参保证明的实时访问,在减少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确保了参保证明的真实、有效。   同时,为落实市跑改办《取消的个人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第一批)的要求,在8月1日起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残联、市城管委等部门已调整了相关办事材料要求,在户籍迁移、居住证办理、残疾职工申报等事项中需要参保证明材料时,各部门将直接调用市人力社保局的参保证明接口,而无需申请人员提供纸质证明。   通过该数据共享,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在简化办理手续的同时,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扎扎实实推进“最多跑一次”要求,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便利。让信息在流转中创造价值,为“智慧杭州”添砖加瓦。

    关于取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的告知书

市级、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和余杭社保参保人:   即日起,在下列部门办理办事事项时,可不用提供《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的纸质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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