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23日淳安县农(林)自用船舶管理会议精神,由淳安海事部门牵头,经县农(林)自用船舶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对千岛湖航区各乡镇农(林)自用船舶开展第三次统计调查。
全县20个乡镇、2个有关部门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千岛湖水域农(林)业生产自用船舶管理的通知〉》(淳政办发〔2015〕15号)的内容,将本行政区域内用于农(林)生产且未经登记上牌的农(林)船舶进行统计上报。同时积极落实新的水上安全分管领导、农(林)船舶管理相关人员及组织机构。
根据6月23日淳安县农(林)自用船舶管理会议精神,由淳安海事部门牵头,经县农(林)自用船舶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对千岛湖航区各乡镇农(林)自用船舶开展第三次统计调查。
全县20个乡镇、2个有关部门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千岛湖水域农(林)业生产自用船舶管理的通知〉》(淳政办发〔2015〕15号)的内容,将本行政区域内用于农(林)生产且未经登记上牌的农(林)船舶进行统计上报。同时积极落实新的水上安全分管领导、农(林)船舶管理相关人员及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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