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初以来,永州市财政局积极对接中央、省各项改革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3+2”改革部署,结合实际,狠抓重点,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了预算管理制度。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要求开展。结合永州实际,今年4月,代市政府拟发《关于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5﹞5号),就规范市本级预算管理制度形成了指导性意见,强化了预算管理。
二是实现了市本级预算全公开。截止到到7月1日,根据新修订《预算法》及《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16号),全市195个市直部门除2个申请涉密信息不公开单位外,其它193个单位实现预算全公开。同时,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市本级预算草案在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