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保障。我县出台《浦城县扶持发展浦城薏米产业(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综〔2015〕77号),根据文件精神,由县财政拨付60万元对薏米产业化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加工企业等进行扶持。
二、技术保障。一是建立闽台合作浦城薏米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强和台湾方面的合作。采用台湾的有机栽培理念,推广有机种植。二是由县农科所负责建立和管理“浦薏6号”良种选育基地200亩,确保我县发展薏米种植的用种需求。
三、薏米种植保险。积极鼓励引导浦城薏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参加薏米种植保险(保险方法参照水稻种植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