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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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2015年起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5年以前,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应加大建设进度,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争取早日交付,尽快分配入住。

2、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并轨后的租金标准参照我县同时期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根据承租对象的收入状况,采取分档收取租金。

3、加强信息公开。住房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全面公开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和供应计划、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并主动接受其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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