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上官艳君 2月28日,记者在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将云南近年来水上交通安全成熟的管理经验提升至法制层面,其中,明确规定了超载超速超越航线、饮酒驾船等行为将受罚。
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数据显示,云南境内发展航运价值的支流有63条,长9500公里,目前通航里程3567公里(含澜沧江南德坝以下至国境260公里干线的中央管理水域);有可发展水运的天然湖泊40多个和各型水库5500多座(其中特大及大中型水库196座);有各类船舶33600余艘(不含渔船)。
据介绍,《办法》共有7章36条,分别为总则,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通航保障,事故救助与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办法》明确了诸多涉水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协调管理机制,加大了涉及民生问题的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和保障力度。同时,建立了水上旅游、水上餐饮、水上娱乐等水上新型业态的监管制度,强化了水上活动经营管理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水上应急救助和事故调查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