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发布了我市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及11个县市区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
根据省、市节能工作考核方案,省政府考核组考核认定我市2013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62%,完成了年度3.7%的目标,综合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确定我市为“超额完成”等级。市政府节能考核组通过对全市11个县市区2013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经市政府审定,资兴市、北湖区、嘉禾县、汝城县为超额完成等级,桂阳县、苏仙区、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安仁县、桂东县为完成等级。
按照《郴州市“十二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值为17%。2011-2013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完成值累计达16.51%,累计完成进度高达97.12%,11个县市区节能目标完成进度均在80%以上,大幅超额完成60%的进度目标。预计今年即可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比预期时间提前一年。(节能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