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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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日前,市政府印发《亳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市级预算单位设立银行账户的适用范围、职责、开立、变更和撤销、管理和监督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办法。今后,市级预算单位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均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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