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数字治理 数字民生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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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

按照《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数据战略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数据领办〔2022〕4号)要求,推进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交通、食品安全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深入推动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政务民生服务融合应用,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民生和数据资源管理能力,打造10个省级数字治理、10个省级数字民生示范项目,我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数字治理、数字民生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遴选后在全省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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