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源中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聚丙烯深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文号〔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11-350123-04-01-939457。项目新增20台双螺杆挤出机、20台切粒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20条(其中,年产1.25万吨8条、年产1.67万吨12条)改性聚丙烯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3.4万吨塑料助剂、6.6万吨聚丙烯改性塑料以及20万吨可降解改性塑料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聚丙烯树脂、热塑性聚酯、生物降解塑料等为主要原料,经配料、混合、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改性塑料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双螺杆挤出机、切粒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