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家港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谋划,全力推进,改革创新项目快速落地见效。
服务平台“升级提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入驻市级矛调中心建设为契机,进行功能定位、资源整合、服务重组。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设置5个专窗、1个综合窗口及相应功能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整体入驻,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等服务实现功能进驻。编制工作指南,全面梳理26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打造完善“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与司法所“一体”运行,明确15项服务事项清单,制定业务工作流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设定6项建设标准、10项工作职责,一线实体平台全面提档升级。
服务载体“重装上阵”。在社区先行试点开展共享法庭(融诉驿站)建设的基础上,以“一台电脑、一名协助员、一名指导法官”为指导标准,在市、镇(街道)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共享法庭(融诉驿站)建设,优化在线调解、在线开庭、在线诉讼服务等功能,实现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对当事人的诉讼服务在基层站点同步延伸。首批确定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三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部署远程视频公证一体机。在公证处设立“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点,开辟“不动产+公证”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合作新路径,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协同办理。依托总工会、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将法律援助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