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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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石景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试行)》(石政发〔2021〕11号)相关规定,现将《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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