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浙江速腾电子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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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速腾电子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鄞州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浙江速腾电子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1年7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0574-89583541。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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