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3月创业补贴初审情况的通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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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珠人社〔2017〕292号)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或个人申请的创业补贴,应将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相关单位或个人创业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0日,公示期共5天,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6-2125179。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创业补贴初审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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