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部署,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等政策额文件以及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做大做强,省经信厅牵头起草了《“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省经信厅(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qchen_123@163.com。
联系人:陈贵钱;联系方式:0571-87056467。
“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讨论稿)公开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