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西智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新材料加工及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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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按照节能审查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智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新材料加工及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桂发改环资〔2023〕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修订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严格落实节能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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