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加大项目统建统管力度,武城县大数据局以项目建设资金为抓手,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武城县政务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部门单位年度拟建信息化项目审核把关,强化全流程管理,促进全县政务信息化高效发展。
一是强化统筹项目预算编制管理。县大数据局每年度下半年印发通知,征集下年度拟建项目,并对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项目申报具体事项提出要求。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报项目建设申请函和建设方案。县大数据局负责对上报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政策要求或立项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建设方案退回不予受理;对编制不规范、不完善的项目建设方案,由项目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集中组织专家对各部门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现场反馈专家意见,项目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建设方案并报备。县大数据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对项目所属领域和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作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依据。对于未纳入提报范围的项目,县级财政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上级临时安排的项目经县领导批准后“一事一议”。
二是强化统筹项目同标同源建设。项目单位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方案明确的有关事项,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调整,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和项目执行以及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绩效评价等负责。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全流程管理,着力丰富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等全县通用平台和应用支撑能力,推动窗口端、桌面端、移动端等多渠道同标同源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会同县大数据局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意见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