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45票,通过!”3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通人才日”的决定》。会议决定,将每年的“谷雨”(阳历4月20日左右)确定为“南通人才日”。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个通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定的“人才日”。
求贤若渴,设立“南通人才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在前不久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为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尽展才华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