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合阳远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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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三五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合阳远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合阳远志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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