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颁布白花蛇舌草等1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通告

Aa
分享到: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了白花蛇舌草等1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现予以颁布。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仍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

白花蛇舌草等1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施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告。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浙江相关推荐

浙江推荐资讯

浙江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