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财指(建)〔2022〕272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交规〔2022〕2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黑龙江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尚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市农村客运车辆2022年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及燃料消耗量申报数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9日,如对申报对象和申报数据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内将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报尚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注明:发放2022年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资金,严格按照车辆实际运营天数、里程进行资金发放。最终解释权归尚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