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供电局东成供电所位于儋州市东成镇美洋公路(308省道)27公里旁,土地证载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独立控规图则中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本次拟新建一幢3层的辅助用房,配有餐厅、班组用房及值班室等功能,建筑高度为10.8米。项目具体指标:总用地面积703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73.13平方米(拟建辅助用房建筑面积593.5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5151.69平方米(拟建辅助用房计容建筑面积572.1平方米),容积率0.73,建筑基底面积2025.92平方米(拟建辅助用房占地面积198.4平方米),建筑密度28.8%,绿地率32.09%,机动车停车位23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15个),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控规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