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3年小麦病虫害防控物资、药剂成本增加的实际,决定对前期已通过镇街、区级核实确定的小麦规模种植户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采用先防后补的方式,拟补助标准9元每亩,涉及11个镇街254户规模户24997.63亩,拟补助资金22.4978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0万元,其余区财政配套。
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上述公示期限3天(2023年7月26日-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