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免申即享”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Aa
分享到:

2023年8月30日,市商务局经局党组会集体决策审议通过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免申即享”专项资金分配安排,现将该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6日

受理单位: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商贸处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武汉相关推荐

武汉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