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现将南宁市2023年第1批审核通过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本次符合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共272家次,涉及补贴人员856人次,拟发放补贴金额171.2万元。
公示期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