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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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秩字〔2023〕18号

各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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