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岳子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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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20〕21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岳子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岳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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