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区委办〔2021〕57 号)和《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十个政策的通知》(区委办〔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拟定了2022年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奖励方案。现将奖励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绍兴市上虞区科技局书面实名提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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