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12号)要求,恩施州人社局对湖北民族大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了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点评估工作。
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及信用核查等程序,确定湖北民族大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为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