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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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医保基金监管新形势,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3〕10 号)等文件精神,绍兴市医保局、绍兴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绍兴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4月19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绍兴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随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2021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范围进一步拓宽;2022年3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施行,明确将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举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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