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全市供销联社系统化肥储备机制,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化肥市场的新变化,更好地发挥供销联社系统在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确保化肥产品质量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了《铜仁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0年3月11日,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了《铜仁地区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铜署办发〔2010〕29号),明确了我市化肥淡季储备的机构、规模、企业认定条件等内容,在保障全市春耕集中用肥、稳定化肥市场价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农业生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形势和方式均发生深刻变化,加之机构改革等因素,亟需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