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拟入库专家予以公示,共计318名。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专家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医药卫生科促中心”)反映。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医药卫生科促中心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根据《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拟入库专家予以公示,共计318名。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专家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医药卫生科促中心”)反映。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医药卫生科促中心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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