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监〔202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部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检查职责,培养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财会监督检查干部队伍,保障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深入高效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财人〔2019〕120号)等文件精神,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暨财会监督人才库(监督检查方向)第二期学员(以下简称第二期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现就选拔培养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