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库〔2024〕45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年期)。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财办库〔2024〕45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年期)。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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