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委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实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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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

你公司《关于成立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请示》(国家能源电力〔2023〕76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委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中心站)实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托质监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投资的电源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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