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区字〔2024〕19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反映。
粤科区字〔2024〕19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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