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

Aa
分享到:

财关税〔202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完善了市内免税店政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财政相关推荐

财政推荐资讯

财政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