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中国(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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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支持中国(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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