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邮政分公司,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财政金融局、社会发展局、开放发展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邮政集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为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以下简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需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