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各镇、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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