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财〔2024〕435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相关要求,为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