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现将1项拟发布的地方标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发布地方标准存在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涵 关丽娜
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现将1项拟发布的地方标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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