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乐府办规〔2022〕1号)、《乐山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实施细则》(乐科通〔2023〕18号)文件精神,启动兑现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奖补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各县(市、区)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乐府办规〔2022〕1号)、《乐山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实施细则》(乐科通〔2023〕18号)文件精神,启动兑现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奖补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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