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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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富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

《通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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